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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外授精-胚胎移植(IVF-ET)适应症与禁忌症
2024/9/19 10:25:33      点击:

    体外授精-胚胎移植(IVF-ET)技术,俗称试管婴儿,是指从女性卵巢内取出卵子和精子经体外受精、培养,分裂成2~8个分裂球或胚泡期时,再移植到女性子宫内着床,发育成胎儿、分娩。是一项高、精、尖技术。它不仅是不育症治疗史上的里程碑,而且对生殖医学、早期胚胎学、遗传学、分子生物学等基础研究具有广阔的前景,对计划生育和优生具有重要意义。卫生部明文规定了体外授精-胚胎移植(IVF-ET)适应症与禁忌症,见如下:
    一、适应症:
    1.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;
    2.排卵障碍;
    3.子宫内膜异位症;
    4.男方少、弱精子症;
    5.不明原因的不育;
    6.免疫性不孕。

    二、禁忌症:
    1.有如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实施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及其衍技术:①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、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、性传播疾病;②患有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不宜生育的、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;③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;④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并处于作用期;

    2.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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